观点丨宋才发:《宪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培根铸魂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8-25 分类:法治社会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记者 王峰)8月22日,贵州高质量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学术研讨会暨《贵州民族研究》期刊交流会在贵阳举行。本次交流会设置了学术研讨会和青年论坛期刊交流会两个分论坛。在学术研讨会上,来自省内外的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各抒高见,提出了许多富有思想性、启发性、原创性的真知灼见,为贵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多智慧和启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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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超越了以民族关系协调为主线的民族事务治理范畴,新时代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是宪法的政治规范。中华民族内心深处藴藏着“大一统”的价值观,从秦汉统一到魏晋南北朝分裂,再到隋唐统一,五代宋辽金西夏的分裂,最后到宋元明清的统一,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统一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共同的国家疆域、共有的历史记忆、公认的价值体系、共有的精神家园等诸多要素组成的统一体。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要求政治上一体化,文化上、制度上和思想上的统一性。全国各族人民自觉认同和遵守宪法,自觉履行和捍卫宪法,就是自觉认同中华民族和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公民发自内心的国家认同,无异于是对宪法制度和国家制度的认同。


  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是宪法的意识形态规范。中华文化是由各民族优秀文化组成的集大成者。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中华民族在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过程中,实现了由“共同体”到“共同体意识”的跃升,公共文化服务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决定了中华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人民的核心利益,也决定了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新时代新阶段,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中华文化认同”,本质上就是《宪法》规制的意识形态的规范化要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宪法的国际法准则。中华文明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习近平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构成了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本质属性。我国未来要继续并切实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增强预判力、话语权、塑造力,善于从多边安全合作中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发展利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香琳

编辑 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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